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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选派县级以上机关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

发布时间:2017-02-21  来源:央视网-北京青年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选派县级以上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

  为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依据《意见》,省级政府要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明确下放事项、下放程序和法律依据。建立健全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

  县级部门不得随意将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意见》指出,县级政府要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特别是要把扶贫开发、扶贫济困等任务列入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和要求。根据《意见》,乡镇政府需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以下六个方面: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

  ——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

  ——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此外,《意见》提出,乡镇政府还要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

  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省级政府要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明确下放事项、下放程序和法律依据,确定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县级政府要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

  财政收入有限而用钱地方太多,导致乡镇政府负债严重,成为一些地方基层政府长期难以医治的“顽疾”。

  如何管好乡镇政府的“钱袋子”?《意见》对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和小城镇。

  ——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要硬化乡镇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乡镇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力度

  晋级较难、心中憋屈、压力太大……这是江西一份乡镇事业编制干部队伍调查中,乡镇干部吐露的心声。

  为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意见》明确提出:

  ——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

  ——完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

  ——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意见》还指出,建立健全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统筹规范针对乡镇的评比表彰、示范创建等活动,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批准,不得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据新华社

中国全民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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