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丨督促稳就业保民生

淄博市城郊检察院依法监督监狱立查两起罪犯涉嫌又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01-15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薛如怀 杜志坚)近日,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监狱立查两起罪犯涉嫌又犯罪案件。

  罪犯李某,男,1975年12月5日出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7年4月6日送监狱执行刑罚。前几天,该犯因琐事将一罪犯的鼻梁打伤。另一罪犯王某认为同监区罪犯陈某在生产及激励餐分配上故意刁难自己,并蓄意报复、致陈某头部受伤。事发后,该院指示侦查监督部门会同驻监狱检察室迅速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并建议监狱对两个被害人的伤情予以司法鉴定,法医鉴定意见均为轻伤二级。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李某、王某均涉嫌故意伤害罪。认定李某、王某的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李某(王某)的供述和法医鉴定意见。鉴于此,该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及时向监狱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狱收到通知书后随即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已介入、引导侦查。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