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莎车县法院发出首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夏霆)近日,莎车县的买某(男)由于无法忍受妻子吐某的暴力行为,无奈之下向莎车县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法院判令妻子“离自己远一点”。这是莎车县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保护令。

  2022年,买某曾起诉离婚,经审理认为其与妻子吐某结婚十多年且育有两个儿子,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吐某也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遂判决驳回买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一段时间后,买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吐某经常通过电话、短信、各种通讯手段对其实施言语侮辱和威胁,认为其及家人对孩子照顾不周,导致孩子受伤,并到其工作地点争吵,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搅得亲属都不安宁,也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故申请禁止吐某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

  法院经审查认为,买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吐某对买某实施家庭暴力。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送达当地乡镇派出所、妇联以及居委会。该人身保护令将由当地派出所、妇联、居委会协助执行。

  根据规定,若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传统观念中,女性往往是家暴的受害者,但男性遭家暴的现象也不容忽视。许多男性受害者怕有损面子而不愿声张。莎车法院法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法律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一视同仁,法院将依法对遭受暴力伤害的任何家庭成员给予同等保护。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