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江油法院:“零强制”破解特殊主体“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万物生,备春耕

农民伯伯在地里忙碌

江油法院的执行法官们

也在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上披荆斩棘

奋力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

变成民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零强制”破解特殊主体“执行难”

  近日,江油法院以“零强制”执行的方式督促当地党政机关高效履行完毕了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工程款及利息27万余元。

  2022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江油法院判决被告江油某镇政府向原告四川某建筑公司工程款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镇政府并未如期支付,原告向江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主体特殊性,执行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汇报案件情况,积极争取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掌握目前履行意愿和履行进展,并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及时协商处理。经法院多次调解,该镇政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迅速将工程款、违约金全部支付到位。

  “小标的”保“大民生”

  “你好,我们是江油法院执行局干警,你在我院申请执行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款已执行到位……”

  话还没有讲完,电话里已经传来“嘟 嘟 嘟”的声音了,这是执行法官第三次拨打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显然又被当成了“骗子”。

  事情源于三年前的一起工程款纠纷案,因当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方式结案。

  转眼来到2023年,执行法官仍然没有忘记当事人的案款,在多方协助下,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第一时间将执行案件进行恢复,并联系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关材料准备打款,结果出现了被当成“骗子”的一幕。

  被申请执行人误解后,执行干警随即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在派出所的帮助下,申请执行人第二天准时来到了羊木镇派出所提交资料,执行干警也驱车几百公里赶往当地,核对资料后将款项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长达3年、标的总额1万余元的执行案件高效执结。

  善意执行体现司法温度

  “法官,我老伴现在还在医院,他尿毒症,常年需要透析,你把我们救命的钱冻结了,我们没法活了……”被执行人黄某某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哭诉。

  经过执行人员耐心劝解,黄某某暂时稳定了情绪,她陈诉,本案债务是其老伴张某某借的,现在她家庭实在困难,老伴尿毒症常年需要透析,治病的外债至今没有还清,其自身前段时间骨折还没痊愈,儿媳是抑郁症,无法出去工作,还有两个孙子需要抚养,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部压在儿子一人身上。现在卡里面的钱都是借来向医院交费的……

  执行人员当即向其所在社区了解情况,证实被执行人家里的情况确实困难,为了让被执行人能够继续治疗,保障其基本生活,执行人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其同意将被执行人利息停息,并同意先交纳部分本金,仍然欠付的款项按照先归还本金再还利息的方式,三年内付清。

  在执行人员的陪同下,被执行人黄某某主动到银行取现4900元当场向申请人交付,本案以执行和解结案。

  一案破局 促结两案

  “简直太感谢你们了!你们不仅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还让我有钱交纳另案的律师费,一下子解决了我的两个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拉着执行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本院执行杨某某与某建设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杨某某请求被执行人支付赔偿款五万余元,本院另有执行中的某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杨某某律师费七千余元,本笔律师费系前案纠纷引起,由于杨某某迟迟没有拿到钱,两案陷入僵局。

  “杨某某还欠付我们劳务费,你看嘛这是他亲笔写下的欠条”“工程完工这么久了他还不给我们拿钱”……几位农民工将执行人员团团围住。此外,杨某某还欠付多个工人的劳务费未结清。

  本着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保护劳务工人及受害者合法权益的目的,执行人员通知几方案涉人员多次到场接受执行调解,通过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杨某某与该公司清算了之前产生的工程款、赔偿款,抵扣了借支款,清算完成后,该公司及时付清了欠付的款项。拿到赔偿款后杨某某在执行人员的引导下支付了关联案件中的律师费及欠付工人的劳务费。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承载了每一名胜诉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最终期盼。下一步,江油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信念、迎难而上、踔力奋发、笃行不怠,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用实际行动为法治建设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罗燃)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