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孙义军)“这大老远,让你们跑一趟!谢谢法官!”近日,在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法官干警见证下,原、被告在原告家中握手言和,双方也向承办法官表示,不会再为此事起争执了。
起因是章某(1966年出生)在社区娱乐室看汪某(1944年出生)打牌时,说汪某“你打牌死慢”,汪某不甘示弱说“你好像比谁快呀”,可能因章某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肢体功能有一定障碍,章某觉着汪某说话有嘲笑含义……随之双方辱骂升级,章某用拳头将汪某的头部打伤,汪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600余元。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对章某作出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事后,双方因医药费赔偿等事宜协商,经当地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但效果并不理想。遂汪某向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章某赔偿各种损失3400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又在同一社区生活,生活环境固定,抬头不见低头见,如不能彻底化解双方纠纷,有可能导致积怨加深,甚至会延伸到下一代。于是法官便到原被告家中了解双方的想法,在做双方思想工作初期,原告流露出“这么小的事法院都管不了,还能干什么?”的想法,而被告表示“我家吃低保,没钱赔”。法官没有放弃,仍在做双方思想工作,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并联系上双方子女亲属做工作,又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法律责任等角度进行了利害分析,促使双方理智对待纠纷。就这样,在法官往返于双方当事人家中10余次之后,从最初双方当事人说最难听的话变成了“谢谢法官”“让你们费心了”的肺腑感言。最后章某主动到汪某家赔礼道歉并当场赔付汪某2000元,得到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长久以来,湾沟人民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己任,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诉讼各个环节,多渠道多途径解决辖区群众的家长里短和矛盾纠纷,助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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