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杨涵婷)“感谢法官专门跑一趟,我的腿脚不好,去一趟得折腾一天。要是没有你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拿回这笔钱了......”年逾八十的老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道。
该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家住江源区松树镇的大山深处,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其住址距离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近七十公里,到法院领取执行款往返一次需要四个多小时,对于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极为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负担,进一步推动案件进展,执行局法官主动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家中送上执行款,并积极协调被执行人偿还剩余欠款,为下一步执行工作打好“提前量”。
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是朋友,王某在2016年至2017年间多次通过李某向第三人借款,李某作为担保人也在借条上签字。后王某无力偿还欠款,第三人找到李某,李某已经全部偿还完毕。李某多次找王某,要求王某归还欠款,但王某一直推诿不还,无奈李某诉至法院并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未还款,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分期将欠款7万余元还给李某。
“他上个月就没有把钱给我。”申请执行人李某电话中告诉法官,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询问其未按期履行原因,告知不履行的后果。王某表示现在外地打工,因开资不及时,先让亲戚交5000元执行款到法院,等打工赚钱后再继续将剩余的钱偿还给李某。法官拿到执行款后,驱车来到李某家中。“你放心,我们还会一直跟进这个案子,让他尽快把剩余的钱还给你。这么大年纪了,你一定要保重身体!”法官叮嘱道。
执行工作,以人为本,需有“重拳铁腕”,也需有善意关怀;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要体现司法温度。钱不在多,却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持为民司法,不断实现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用实际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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