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姜福义)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干警精准把握执行时机,顺利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5天,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亲情关系。
80多岁的李老太与其丈夫邹某共生育四名子女,2024年2月,老伴邹某因病死亡,李老太与邹某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留下存款267736.00元,邹某生前将该存款以二女儿邹某某名义存在银行里,后因老伴邹某死亡,李老太因该笔存款分配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2024年4月某一天,80多岁李老太在小儿子的搀扶下来到法院,一纸诉状将四名子女诉至法院,同时对老伴生前以女儿邹某某名义存在银行的存款267736.00元予以财产保全,经法院判决,原告李老太继承其丈夫遗产162141.00元由被告邹某某10日内返还。判决生效后,邹某某未履行,2024年8月,李老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邹某某家中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在邹某某家中,邹某某以母亲年龄偏大不适合自己保管为由拒不返还,但李老太坚决要求自己保管法院判决给自己的那份存款,针对母女俩争持不下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邹某某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本案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拒不配合会导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分析法律条款和道德原则,引导邹某某真诚沟通,经过执行干警不懈的努力和调解,邹某某将162141.00元返还给了母亲,终于让这份破碎已久亲情得到了修复,母女俩恢复了往日的笑容。此案得已顺利执结。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充分运用财产保全机制,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努力实现“以保全促和解,以保全促执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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